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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打超标改加装电动自行车,并对违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动态排查
原创 天和Auto 2026/4/29 14:33:51 --阅读

4月29日消息,北京市监局近日对雅迪、爱玛、台铃、九号、小牛、小刀、新日、绿源共计八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其在京销售代理企业开展警示约谈。

约谈中明确“两个落实”和“五个严禁。”

具体为:

  •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
  • 禁止生产销售与认证样品不一致的车辆
    严禁预留改装空间
    严禁销售未经认证车辆
    严禁销售不合格车辆
    严禁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而且此次不仅是简单的约谈,2026年以来,每月动态组织集中排查,综合运用暗访暗查、突击夜查、溯源追查、检验检测等多种手段,对超标改装行为依法严处,会做到“露头就打。”目前已经查扣超标改装车辆120余辆,打掉4处超标改装车黑窝点,而这一行动将要贯穿全年。

预计其他城市后续也有跟进的可能性。

 

评论:

溯源是正确的思路,生产销售企业不应该留下“BUG”。

合规购买却不能合规使用,这样的逻辑确实很难接受;电动自行车虽然是各类交通工具里售价仅略高于自行车的选项,属于廉价交通工具,可是其面向的用户也是以收入在DPI平均线左右的普罗大众。说穿了就是收入并不是很高的人才更需要电动自行车,几千元的购车费用并不是小数目;所以应当让人们买到的电动自行车能够合规使用,反之,合规购买的车辆如果无法正常使用,那么责任则在于车辆制造企业。

或可以考虑设置召回机制。

 

应当全面禁止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同时应当禁止生产销售企业引导车辆用户对车辆进行违法改装;想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堵住车辆所有的漏洞,从动力电池、电控单元到驱动电机,都应当设置防火墙,禁止以一切技术方法对车辆参数或硬件进行修改。

能够做到智能网联的电动自行车,不论是理论还是客观层面,都是可以做到这一点的。

所以溯源还应当做到一点,那就是对于生产销售或提供违法改装加装服务的企业和商家在溯源的同时,将相应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

 

用户端应当加强普法,同时加速对电摩禁限行的全面解除。

违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出发点无非是提高车辆的行驶速度,可是改装加装之后,其速度标准也仅仅是相当于轻便摩托车或普通摩托车;也就是说在两轮交通工具里实际并非没有可以更快的选项,而是一部分电动自行车用户不去选择电动摩托车——不去选择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是电动自行车没有号牌,戴上头盔闯红灯、逆行的时候不会被交通监控拍到;反之,电摩是要上牌的,是会被交通监控拍到的,于是一部分电动自行车用户为了钻空子,也就是为了可以随意的交通违法而选择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所以对于改装加装车辆必须要“露头就打。”

 

其二是还有上百个城市有禁限摩的规定,虽然所有城市的数量加在一起还有接近700个,可是也不能因为大部分城市不禁限摩而无视这些禁限摩的城市;毕竟在这些城市里也有大量需要电摩通勤的人,在选无可选的前提下,冒着风险去改装电动自行车也就是不得已而为之了。

解决方法实际并不难。

应当对电摩设置“绿色通道。”

电动摩托车没有排放和噪音污染,只要对电动机功率加以限制,理论上则应当给予其和电动自行车一样的路权;甚至可以考虑给小排量摩托车相同的路权,此类摩托车也基本没有噪音污染,尾气排放远低于汽车。

 

总结:

在不禁限摩的城市里,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没有存在的理由;车辆速度越快则越难操控,骑行风险系数越高,所以需要经过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的学习和考核,持有驾驶证才能降低骑行风险,并且通过保险进行风险兜底。在禁限摩的城市里,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存在是难以避免的,用户与规则的矛盾也是客观存在的;但笔者认为造成矛盾的角色不是用户,禁限摩城市往往是大城市,生活和工作节奏更快,通勤车也需要更快的速度,那么在电动自行车速度上限较低的前提下则不应该禁行或限行摩托,不允许改装加装则需要提供更高标准的合规选项。

逻辑就是这样,电动自行车、轻便电动摩托车和标准电动摩托车应当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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