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车根本没法送外卖!大不了以后都骑自行车送外卖。”
“我敢说99.9%的骑手都不会考虑购买新国标车。”
“连孩子的辅轮车都超不过!”
“规定这个时速的车到底有没有骑过二轮车?难道不是速度越慢越不稳,骑的东倒西歪。”
“第二档单送完,第三单只剩下7分钟配送时间,最终超时四分钟。”
……

已经有媒体用2000万外卖骑手恶意解读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话题。其提及的内容大致如上,似乎是在以外卖骑手的“艰辛”放大公众对车辆限速合理性的质疑,笔者认为这已经脱离合理质疑的范畴,分析评论并未基于客观事实。
是否有规定限制外卖员可以使用的交通工具?
是否有规定要求外卖员一天必须派送多少单?
并没有。
总有媒体或网友认为电动自行车25km/h的最高设计时速是偏慢的,殊不知非机动车道的道路最高限速是15km/h!非机动车道不是高速公路,在这条车道上行驶的车辆本就应当是低速车型;其包括但不限于脚蹬自行车、电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这些车应该行驶的很快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能把自行车匀速骑至20km/h左右的时速是很累的,正常骑行不会这么快,可是总有一些网友甚至媒体拿那些价格高昂且用户多为玩家的赛车级自行车说事,这样的结论毫无参考价值。电动轮椅车的重心偏高,行驶速度必须足够慢,否则很容易摔车。
那么当大量的低速自行车和电动轮椅车以低速行驶的时候,身边陆陆续续出现快速超越的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的行车安全还有保证吗?
显而易见。
所以任何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车辆,其都必须以相当的速度行驶。

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并不慢,当然对于时间成本较高的外卖骑手而言可能是偏慢的,那就去选择速度更快的交通工具啊——谁也没拦着哦。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为50km/h。
普通摩托车没有最高设计时速的限制。
去选啊。
非机动车道不适合车辆高速行驶,想要高速行驶就去机动车道;那么对应的二轮车型当然是摩托车,速度完全可以满足外卖骑手的需要。并且高速外卖配送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也避免其对低速非机动车安全行驶的干扰。
反之,任何既想要高车速、又不想骑摩托车的外卖骑手,出发点都是无视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和交通参与者的权益;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只想要交通法规或机动车相关技术标准为自己开出绿色通道。

凭什么呢?
外卖员是弱势群体吗?
谁都得以外卖员为先?
根本没有这样的道理。
可以说技术含量偏低的体力工作里,有大量工作的辛苦程度是远远超过送外卖的;或者说送外卖本就是轻体力劳动,并没有有些媒体或影视作品里渲染的那般艰辛,不要搞道德绑架!任何交通元素都必须遵守相同的交通法规,任何非机动车或机动车辆在广义上都没有优先权限,除非是救援车辆在执行任务时。

当然也有少数禁摩城市导致外卖员必须去选电动自行车,那么就优化送单量即可;没有任何平台会要求外卖骑手同时必须接多少单,不过是外卖骑手自己想要多接单才造成了超时的情况,不过是自己的贪欲使然,怪不得其他。
并且诸多外卖骑手对于该工作的薪资预期是不合理的。
许多外卖骑手都以“月薪破万”为目标。
殊不知一个毫无技术含量且体力强度相当低的职业是不匹配高薪资的,这是非常简单的逻辑。

国内有700座左右的城市(动态数据),禁摩城市不足200个;大部分城市里的外卖骑手都可以选择摩托车;假设摩托车是马,电动自行车是驴,马的速度显然更快,可是现在的某些网友和媒体却无视马的存在而始终质疑驴为什么不够快,这已经不是在评论、分析和合理的质疑,看起来更像是在挑动对立情绪。
规范电动自行车制造技术标准和行驶速度是有必要的。
如果某一种主要在城市道路使用的非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基本相当于机动车的平均速度,它还是非机动车吗?其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显然是有很大安全隐患的。
所以无需再纠结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在非禁摩城市里有速度更快且购置与使用成本相当的交通工具可选;在禁摩城市里往往有更发达的公共交通,且使用的车辆都是电动自行车的话,整体节奏也是相当,个体在整体节奏中并不会难以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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