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报道:
日前,在内蒙古经乌高速蔡木山收费站入口处出现两条齐整的车队试图上高速;然而收费站工作人员不仅不允许其上高速,甚至全部劝返!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准备高速公路的车辆全部都是“老头乐。”
也就是根本没有路权的所谓低速电动代步车。这些车辆的设计最高时速普遍很低,部分车辆是达不到60km/h的。而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是60km/h,所以工作人员不论如何都不会允许这些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老头乐”用户人群普遍缺乏相关交通法规知识储备,面对此类并无路权的特殊机动车型,理论上应当“一刀切”了。
什么车能上高速,什么车不能上高速?
作为司机一定是有所了解的。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4-1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最高时速低于70km/h的机动车辆,不得驶入高速公路。
可是这些“老头乐”的车主们就是不知道,然而不知道也不奇怪;因为这些车的用户基本都没有驾驶证!在没有驾驶证的前提下,如何能懂得这些交通法规呢?只是在完全不懂交通法规的前提下,又能够允许其驾驶机动车上路吗?
可以说这些车只要上路就会成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那么在没有更理想的解决方案之前,全面禁止“老头乐”上路行驶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尤其是在“老头乐”的尺寸和性能愈发夸张的现在,在这种车型里,现在已经出现尺寸超过主流家用汽车(A级/紧凑型)尺寸的车辆;并且车型里不仅有SUV,还有皮卡,甚至已经出现了自行式房车!这样的车辆在机动车道上由没有驾驶证的中、老年去开,危险系数是可想而知的。
而这些车辆又没有保险,车主多为中、低收入的中、老年人;一旦肇事几乎没有赔偿的能力和可能性,但拒赔的结果又必定会带来蝴蝶效应,所以这些车辆只有“一刀切。”
有些观点认为可以“老头乐”车型认定,也就是允许车辆上牌,能上牌就可以上险;至此“老头乐”也就成为了一种标准相对低的家用代步汽车或三轮摩托车,然而这个方案根本行不通。
其实“老头乐”车型的售价并不低。
三轮车型售价在1~2万之间的选项比比皆是,四轮车型有售价达到4~5万元的选项!现在的标准电动三轮摩托车售价也不过如此,其中还有带有顶棚、顶棚加车门,甚至完整车厢的三轮车,其中竟然还有加长版;可是这些车是经过申报登记的,是可以上牌的合规车型。
五菱宏光MINIEV、奇瑞QQ冰淇淋、吉利熊猫MINI、长安Lumin等等,这些微型电动汽车的门槛价也就是3万级。
也就是说以“老头乐”的购车预算足够去买这些标准的汽车或三轮摩托车,可是他们去买了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以相同的预算面对可以上牌的标准机动车和“老头乐,”其最终选择主要是后者——结果说明的是“老头乐”车辆的用户要的就是车辆可以不上牌、不上险,因为用这样的车可以不要驾驶证,遇到交警就以“能买不让用是什么道理”的话来搪塞;还不行的话,那就倚老卖老了,法律法规对于老年人违法犯罪是过于包容的。
讲到这里已经有结论:
“老头乐”没有办法成为标准车型,也不需要,因为现有摩托车和汽车选项里有平替之选;该车型用户在整体钻空子,持续挑战交通法规、挑衅交通警察,而且还在无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
交通肇事之后又总以年龄为筹码无视其他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受害者。
其造成的危害已经不容小觑。
不可再包容了,否则现在敢尝试上高速公路,未来就敢直接闯卡!对于“老头乐”车型只有一刀切掉,不允许其上路行驶,查获即扣车,累犯即强制报废车辆。并且对于面向个人用户销售此类园区内部用车并将其虚假包装为“代步车”的厂家和商家也应当进行查处,一经发现违规销售则应依据《广告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进行顶格处罚。
从源头到终端,双管齐下才能解决“老头乐”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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