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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一幼童躺在投影灯投射区被快递货车碾压身亡,谁来承担责任?
原创 天和Auto 2025/7/6 14:23:4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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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晚间,在云南大理的大展屯综合市场发生一起车祸。一辆“中通快运”的派件货车在转弯时碾压到一名躺在地上的幼童,司机在事故发生之后立即下车查看,随即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但碾压造成幼童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存在两个争议点,部分网友的观点略显极端。

1.事发之前和之后有两名骑车路过的女士,被网友质疑没有上前阻止或叫停货车,部分网友认为该女士过于冷漠。

笔者认为这样的无端指责是要不得的,没有在事发现场则没有发言权;正如部分网友所讲,该女士是在骑车过程中与货车擦肩而过或停车等待,骑车的时候应当观察的是道路前方路况,而非一名可能躺在视线盲区里的顽童。以正常逻辑思维来分析,没有人会在骑行过程中分析一名路人要去做什么,所以前面这位女士没有责任;后面这位女士的关注点显然是转弯中的货车,没有看到地面上的幼童也是正常的,并且该幼童的做法能在客观上造成其他行人和车辆司机难以识别的情况。

 

2.事发之后有网友质疑该中通快运货车司机,然而这也是有些强人所难。

事发之前该司机是与上述骑车的女士会车,该女士停车避让货车,货车司机的注意力应当在会车的过程中;同时对于前方路况的观察也是有必要的,可是这名幼童是在货车与骑车女士会车的过程中躺在了司机的视线盲区里,那么造成这样的后果也几乎是“天注定”了。

并且从现场影像资料可以看到一个重点,该幼童是躺在地面投影灯的投射区域里!绿色的投射图像更容易将躺在上面的幼童融入其中,并且地面投影灯所投射的内容本就有图案;在这样的前提之下,让司机去分辨投射图案里的幼童是真实还是图案,是不是强人所难?

而且以正常的逻辑思维去思考的话,司机是否应该想到会有幼童会躺在道路中间的地面投影区域里呢?

司机不是神,无法预测到这种极小概率的事情,所以司机不应该受到指责。

 

责任划分存在两种可能性。

1.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一方以交强险为基础承担10%的人道主义赔偿。

毫无疑问,让没有交通安全意识的幼童跑到道路中间,并且躺在地面投影灯的投射区域里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如果是成年人这么做的话,不客气的评价就是基本等于“自杀。”反之,监护人任由幼童去做了这样的事情,理论上是要承担责任的;类似的案例如果发生在某些海外区域的话,相信监护人是要面对刑事处罚的。

 

2.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往往被视为强势一方,行人或非机动车则属于弱势一方;虽然司机无法去预测到幼童躺在道路中间的地面投影区域这种小概率且略显离谱的事情, 但撇开道理不谈,司机客观上也没有看到地面投影区域里的幼童,所以仅就事实(结果)而不看前因后果的话,司机一方难免要承担部分责任。

对于司机而言,这起车祸也算是飞来横祸。

目前该车祸正在责任认定中,最终责任划分还是要由交通部门确认,持续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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